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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醫師爆桃色糾紛 臉書抹黑女友任拍裸照判刑5月

已婚醫師魏國瑞,劈腿與黃姓國小教師交往,分手後演變成桃色糾紛,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已婚醫師魏國瑞,劈腿與黃姓國小教師交往,分手後演變成桃色糾紛,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2015/10/21 16:01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已婚醫師魏國瑞,劈腿與黃姓國小教師交往,分手後演變成桃色糾紛,魏男不僅與黃女的新男友扭打,還向某報社爆料,並於臉書散佈黃女「讓我拍4點全露裸照」等文字,黃女怒告妨害名譽,台中地院卻發現,新聞報導「黃女脫光衣服表明『願用身體換金錢』」等描述,魏男並沒有這樣說,是報社「擅自增添」,這部分魏男不用負責,其餘誹謗部分判刑5月,可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在新北市開診所的醫師魏國瑞(57歲),劈腿與黃姓國小女教師交往,約5年前分手,但桃色風波持續蕩漾至今,他於2013年6月,透過臉書散佈黃女「是我包養的女人」、「因為被我抓到偷吃其他男人多次分手」,黃女保證不再偷吃,「還讓我拍了4點全露裸照2次」。

魏男於2012年9月間,在黃女住處附近,撞見黃女與陳姓男友要一起外出,魏男遂與陳男扭打,雙雙鬧到法院,魏男進而向某報社爆料,並於新北市診所接受記者訪問,該報社於2013年9月21日,刊登「爭小三 醫遭情敵揍到失禁」報導,內文描述魏男與黃女「兩年前約在北市一家汽車旅館碰面。兩人到汽車旅館後,黃女脫光衣服表明『願用身體換金錢』」。

魏男辯稱說,黃女是國小教師,行為可受公評,法官卻認為,魏男指他包養黃女,包養期間黃女又跟其他男人交往,為了挽回而甘願讓魏男拍裸照等描述,不論真偽,都是私德領域,與公共利益無關。

至於新聞報導來源與採訪編輯過程,法院發文這家報社,該報社函覆,指上述報導都是依據記者採訪錄影,「截取重要部分報導」,不過,法院勘驗採訪錄影後,發現報導指黃女在汽車旅館脫光衣服,「願用身體換金錢」等描述,魏男並沒有這樣說,「係爭報導既擅自增添被告(魏男)未曾敘及之汽車旅館脫衣賣身情節」,因此,魏男不需就這部分負責。

不過,魏男於臉書散佈黃女「讓我拍了4點全露裸照2次」等文字,還有向報社爆料,指他包養黃女,黃女又找其他男人包養等描述,仍構成妨害名譽,依誹謗罪判刑5月,可易科罰金與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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