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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元妄想買BMW 趁機開走名車判刑11月

2015/10/18 16:23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騙很大!台中市男子羅于凱去年透過臉書,向周姓車主購買120萬元的BMW名車,過戶後尚未交款,就趁機把車開走,還叫女友拿存摺給周男,餘額卻只剩100元,4個月後他又如法炮製,騙得146萬元的BMW,法院審理時竟厚顏說,他主動「自首」應從輕量刑,台中高分院卻認為他只是「自白」坦承犯罪,判處11徒刑,讓羅男入獄蹲苦窯反省。

判決書指出,年僅22歲的羅男有詐欺前科,去年7月服兵役時,在臉書上見周姓車主,刊登販售2006年出廠BMW汽車廣告,雙方以120萬元成交,於台中區監理所過戶後,尚未交車款,羅男宣稱郵局領錢的人很多,他急著要回營區,來不及領錢,希望能先把車開走,周男很爽快的同意。

羅男開走汽車時,打電話請女友把他的郵局存摺交給周男,藉此拖延時間,周男到郵局補登存摺後,餘額竟只剩下100元,氣得向憲兵隊報案,羅男才歸回車子並賠償2萬8000元和解。

事隔4個月,羅男又於臉書上,見曾姓男子販售2012年出廠BMW,雙方以146萬元成交,過戶後尚未支付車款,羅男商請曾男用這輛BMW,載他到南投縣拿錢,途中羅男謊稱「我路比較熟,讓我來開車」,趁曾男下車時,趁機把車開走,曾男報警後,羅男才歸還車子。

這2起詐騙之外,羅于凱又另涉其他詐欺案,台中地檢署指揮警察搜索時,在羅男住處查扣汽車讓渡書等證據,羅男坦承詐騙,但他宣稱是自首,可以減輕其刑。

台中高分院卻認為,2名車主被騙後,已報警或通報憲兵隊,警方與憲兵都知道羅男涉案,自首是尚未發覺犯罪前,就投案接受制裁,羅男只是「自白」坦承犯罪,不是「自首」,依詐欺罪判處徒刑11月,全案確定不能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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