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偷親還讓他進香閨... 她提告不成
2015/10/16 11:18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市郭姓男子與女性友人小乖(化名)搞曖昧,2人約在新北市碧潭河濱公園散步時,郭男一時衝動,偷親她的臉頰,幾天後又在她家強吻蜜唇,吃上強制猥褻及性騷擾官司,郭女出庭時稱「我有男友了,他怎麼可以親我!」郭男則喊冤「她沒拒絕啊!」台北地檢署認為女方被偷親後,還讓郭男到她住處,與常理不符,今將郭男不起訴。
今年2月間,郭男與小乖相約到河濱公園散心,2人散步期間,郭男一時克制不住衝動,偷親了她的臉頰;幾天後,2人與友人到KTV唱歌後,郭男跟著小乖回到她住處,此次又在她的香閨內強吻她的蜜唇。
小乖被郭男親了2次後,擔心影響到她與男友之間的感情,因此對郭男提告,並指初次被郭男偷親時,已告誡過郭男,沒想到後來再次被郭男強吻;郭男則承認親她,但稱是在自然的狀態下發生,並喊冤「她沒拒絕啊!」
檢方認為,小乖初次被偷親後,應對郭男的舉動有所警覺,但她後來又讓郭男到她住處,與郭男共處一室,此舉與常理不符,考量沒其它事證可證明郭男違背她的意願,所以認定郭男罪證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