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死刑犯受不公平審判?人權團體為殺警死囚鄭性澤聲請釋憲

人權團體認為殺警死囚鄭性澤未受到公平審判,今聲請釋憲,釋憲前在高院召開記者會,鄭的律師羅秉成(圖中)指承審的台中高分院合議庭違反法官迴避原則。(記者楊國文攝)

人權團體認為殺警死囚鄭性澤未受到公平審判,今聲請釋憲,釋憲前在高院召開記者會,鄭的律師羅秉成(圖中)指承審的台中高分院合議庭違反法官迴避原則。(記者楊國文攝)

2015/10/01 10:52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檢察總長顏大和首度為殺警案死囚鄭性澤提起非常上訴,今年八月遭最高法院駁回,民間司改會等人權團體認為,上訴審台中高分院合議庭判鄭性澤死刑,但更二審時,卻由同一組三位法官負責審理,仍判他死刑,因法官不迴避,已使鄭性澤受到不公平審判,選在四位新任大法官上任的今天,由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理事長、鄭的義務律師羅秉成代表向大法官遞狀聲請釋憲,司法院已受理此釋憲聲請。

羅秉成律師強調,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7條第8款規定,法官曾參與「前審」審判者,應自行迴避,而本案中,台中高分院依最高法院29年3276號判例認為法官曾參與第二審,經上級審發回更審後,認為不在應自行迴避的範圍,「這是骨董判例,已不合時宜」,已違反公平審判原則,也希望大法官就法官應否迴避制度,對釋字178號解釋案作補充解釋。

鄭性澤被控於91年1月台中豐原十三姨KTV槍擊案中持槍殺害蘇姓警員,最高法院在95年駁回上訴,維持台中高分院更二審死刑的判決,全案定讞。

相關影音

鄭性澤律師羅秉成(右)替鄭向司法院聲請釋憲案。(記者楊國文攝)

鄭性澤律師羅秉成(右)替鄭向司法院聲請釋憲案。(記者楊國文攝)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