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愛露鳥?遛鳥俠街頭打手槍還射精 判刑5月
新北市一名40歲的趙姓男子,今年6月8日中午先闖入一所國中操場脫褲子「打手槍」,嚇得女學生驚聲尖叫,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記者林嘉東攝)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就是愛在街頭「打手槍」!新北市一名40歲的趙姓男子,今年6月8日中午先闖入一所國中操場脫褲子「打手槍」,嚇得女學生驚聲尖叫,半小時後又至服飾店門口向女店員秀「小弟弟」,打手槍直至射精至地上,新北地院依公然猥褻罪判趙男有期徒刑5月,可易科罰金15萬元,可上訴。
趙男先前已因妨害風化三度遭判刑,但他仍不改愛在公開場合裸露下體習慣,今年6月8日中午12時30分,先跑到國中操場運動司令台後方,褪去褲子,對著女學生作出「打手槍」的猥褻動作,女學生嚇得連忙通報老師報警處理。
同日13時許,趙男又至服飾店門口「掏寶貝」,對著女店員「打手槍」長達1分鐘,直至射精在地上,事後,女店員持以手機拍下趙男射在地上的精液照片報警,警方調閱現場監視器循線將他逮捕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