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7」買蠻牛 喝了再騙 5千假鈔換來3年8月刑期
彰化男子劉上銘拿了5張千元偽鈔,開車到苗栗、新竹的檳榔攤及超商,購買「蠻牛」、檳榔等物換得真鈔和零錢,最高法院維持台中高分院見解,痛批劉男曾參加詐騙集團偽造金融卡,現又貪圖小利拿假鈔洗錢,依行使偽造通用紙幣罪,重判3年8月徒刑確定。(資料照,記者黃捷攝)圖非本文所指檳榔攤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彰化男子劉上銘拿了5張千元偽鈔,開車到苗栗、新竹的檳榔攤及超商,購買「蠻牛」、檳榔等物換得真鈔和零錢,最高法院維持台中高分院見解,痛批劉男曾參加詐騙集團偽造金融卡,現又貪圖小利拿假鈔洗錢,依行使偽造通用紙幣罪,重判3年8月徒刑確定。
判決指出,25歲劉男鎖定檳榔攤和超商為「洗錢」對象,想把手上假鈔換真鈔,不敢在住家附近詐騙,特地開車到苗栗和新竹犯案,去年1月18日下午,劉先開車前往苗栗縣苑裡鎮的「007檳榔攤」,拿著千元偽鈔購買蠻牛及香菸,換得真鈔。
劉男食髓知味,接著到苗栗另3家檳榔攤購物換真鈔,商家警覺後報警,當天晚間8半,劉男到新竹市延平路OK便利商店買香菸後,遭警方根據監視器鎖定逮捕移送法辦。
台中高分院認為,社會上詐騙風氣盛行,造成人心惶恐,劉男一天內拿假鈔行騙5次,已影響國家經濟秩序及社會治安,劉男曾參加詐騙集團犯案,現在又拿假鈔換真鈔,不值得同情原諒,因此判刑3年8月,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