荖濃溪亂撿漂流木 2男遭移送

高雄兩名男子亂撿漂流木,遭警方移送。(記者陳祐誠翻攝)
〔記者陳祐誠/高雄報導〕高雄市桃源區吳姓男子上午在荖濃溪河床看見2塊漂流木,以為自己賺到,找來開吊車的友人將木頭運上卡車,離去時被巡邏的警察發現,依竊盜罪及森林法將2人移送。
吳男(42歲)上午10時許,在荖濃溪河床看見2塊長約6公尺及2.4公尺的漂流木,認為自己賺到,可以將木頭運走賣錢,找來開吊車的唐姓友人(29歲),把2塊木頭吊上卡車,離去時遇到桃源分駐所巡邏員警攔查。
警方找來林務局人員鑑定,確定2塊木頭為2級保育類樹木「松木」,將吳、唐依竊盜罪及森林法移送,2人得知後感到錯愕,不知道撿拾漂流木觸法。
林務局六龜工作站主任林弘基表示,依照森林法第52條規定,竊取森林主、副產物可處1到7年有期徒刑,罰款金額為贓額5到10倍,若是扁柏、肖楠、紅檜、台灣杉、紅豆杉、香杉、櫸木、烏心石、牛樟、黃連木、毛柿、台灣擦樹等12種珍貴木頭,還要加重2分之1刑責,民眾千萬別以身試法。

高雄兩名男子亂撿漂流木,遭警方移送。(記者陳祐誠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