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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圍毆打掉門牙 男子求償植牙費用 法官判准

跟人打架,門牙被打落,要求植牙,法官認為有理。(記者顏宏駿翻攝自網路)

跟人打架,門牙被打落,要求植牙,法官認為有理。(記者顏宏駿翻攝自網路)

2015/09/02 16:55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彰化市男子湯明文因細故遭仇家張智堯率10多名小弟痛毆,身上多處受傷,兩顆門牙掉落,自覺破相「有礙觀瞻」,要求對方賠償14萬元的植牙費用,但張某以「不是我打掉的」、「植牙費用沒那高」為由拒絕賠償,該案今經彰化地院審理認為,費用為合理範圍,請求照准。

判決書說,原告與被告因細故結下仇怨,被告張智堯持鐵棍、球棒、高爾夫球桿圍毆湯某,湯某全身受多處撕傷,其中最慘的是門牙兩顆被打落,他提出近72萬元的醫療賠償,其中植牙費用每顆為7萬,總共2顆14萬元。

雙方爭議的焦點是植牙費用,張智堯向法官說,湯某的牙齒確實被打落,但不是他打的,帳不應算在他頭上,且一顆7萬元的價格實在離譜。

法官表示,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本件被告故意傷害他人,致他人受傷,自應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而1顆7萬元的植牙費用並未脫離市場行情,被告之請求有理,應予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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