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騎士撞闖紅燈路人 致喪失嗅覺、判刑6月
2015/08/25 12:13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荊姓女子前年3月深夜10點多,騎機車從台北市信義路行經新生南路口時,沈姓男行人闖紅燈穿越馬路,莊女反應不及直直撞上去,沈男顱內出血一度昏迷,住院半個月才救回一命,但腦部受損造成嗅覺喪失的永久後遺症。
雙方互控傷害,台北地院認定,荊女未注意車前狀況,行經人行穿越道未減速以備隨時禮讓行人通過,有過失,依過失重傷害罪,判她6月徒刑;沈男未遵守交通號誌穿越馬路,也有過失,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40天。2人皆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荊女堅認自己沒有疏失,也沒違規,是違規闖紅燈的沈男走出來撞她的機車,她不認罪也未接受調解,她還說車禍當下沈男並未顯示頭部受傷的情況,頭部的傷未必是車禍造成的。
法官調查,沈男挨撞後一再向救護人員說「我要回家」,自行步行返家後才逐漸病發,其妻證稱老公到家後,就一直喘著說「我很累、讓我休息一下」,但也沒睡著,
凌晨一點多突然像喝醉一樣一下子衝到門口 ,講話不合邏輯、語無倫次,她才發現事情嚴重,叫救護車來,救護員說她先生很像剛剛路口車禍的病患,她打去派出所問警察,才確定老公發生車禍。
沈男昏迷住院加護半個月才出院,清醒後供說,對於車禍前後過程他都不記得了,只記得在醫院的金屬器械敲擊聲響。診斷指出,沈男顱內、蛛網膜下出血,有嗅覺喪失症狀。
法官根據監視器畫面與路口火鍋店店員的目擊證述,認定荊女有2至3秒的反應、停車時間,卻未減速以致車禍,判2人都有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