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小四?小三告狀 元配反擊、小三判刑
2015/08/18 18:25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這年頭「小三」真大膽!方姓小三介入友人「小玲」婚姻,和小玲丈夫「阿勇」(均為化名)五度到摩鐵溫存,後來方女誤以為阿勇有年紀輕的「小四」,才對她提議分手,為報復阿勇,竟在小玲的臉書留言「妳好,老公有外遇」,小玲逼問丈夫後,控告方女,高等法院今以通姦罪判方女5月徒刑,得易科15萬元定讞。
判決指出,方女3年前先認識網友阿勇,再認識小玲,卻偷偷和阿勇發生婚外情,並在新北市等地摩鐵發生5次性關係。
前年8月,阿勇忽然以「回歸家庭」為由,向施女提議分手,施女懷疑阿勇另有年輕貌美的小四,才要分手,氣得到小玲的臉書留言「妳好,老公有外遇」,讓阿勇難看。
小玲追問丈夫,阿勇坦承有婚外情,但已表明要和施女分手,小玲發現丈夫和施女有關於「做愛」的親密簡訊對話,如「做完抱抱睡覺」、「今晨操得太累了」等露骨對白,控告施女涉通姦罪。
施女不否認和阿勇以「老婆」、「老公」相稱及發生性關係,但辯稱她是受害者,起初不知道阿勇已婚,是交往一年多後阿勇才告訴她已婚。
阿勇證稱施女說謊,早就知道他的已婚身分,還稱施女以為他有小四,才在妻子臉書爆料指他有外遇。
一審判施女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意外演變成向元配爆料,反讓自己吃上官司。
高院審理後,依阿勇證詞、摩鐵監視畫面、簽帳等證據,認定施女通姦犯行明確,且犯後無悔意,今加重改判為5月徒刑,可易科15萬元罰金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