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 將建立拍賣查扣物品SOP
2015/08/14 18:15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檢方以往重偵查而輕執行,不少查扣物因無適當保存場所,又欠缺專業管理資源,曾發生拍賣贓車時,發現車內竟長出雜草,最後只能當廢鐵賣,法務部下週一(8月17日)在台中地檢署舉辦「查扣物偵查中變價觀摩實作研習會」,希望各地檢署透過這次的觀摩學習,建立拍賣查扣物SOP制度。
法務部檢察司長林邦樑表示,有效剝奪犯罪所得才能遏阻犯罪誘因,由於法院三審定讞,訴訟程序漫長,許多查扣的物品因保存期限問題,產生減價甚至毀損,不利於後續賠償問題,法務部100年間頒訂「檢查機關查扣犯罪所得專責機制試行要點」,檢方可透過專責機制拍賣偵查中查扣物,未來法官裁判有罪沒收或者無罪發還,都可以價金取代。
林邦樑指出,將來如果被告判無罪,法院判決發還,則以售價發還,如有罪且法官諭令沒入,則以售價沒入國庫,如果要發還給被害人,也是在最高剩餘價值時變賣,才能達到補償被害人的效果。
台中地檢署辦理查扣物變價工作績效良好,法務部特別選定中檢舉辦「查扣物偵查中變價觀摩實作研習會」,邀集全國各地檢署下週一齊聚中檢「取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