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教規定修正 派出所員警「洗臉」所長
警政署長陳國恩日前在臉書發布「警察勤前教育實施規定修正說明」,宣布員警結束一天的辛勞勤務後,不須(不得)再參加勤前教育。(記者王駿杰翻攝)
〔記者王駿杰/竹市報導〕「這些看似警察工作中的小規定,影響的卻是數以萬計同仁的勤務與生活作息。」
警政署長陳國恩日前在臉書發布「警察勤前教育實施規定修正說明」,宣布員警結束一天的辛勞勤務後,不須(不得)再參加勤前教育,消息一出引發警界熱議,不少員警大讚署長英明,若規定早點修正或許就不會選擇「提早退休」。
但新竹市一名吳姓員警在臉書上爆料,控訴陳姓派出所長總要求他在下班後返回所內參加勤教,原本十二小時的上班時間,又要增加一小時勤教時間,若不從還被恐嚇要多一班大備(第一備勤,所有案件優先到場處裡)。
陳姓派出所長回應,該派出所每週勤教一至二次,招開對象為交接班同仁,勤教前都會請值班員警用通訊軟體聯繫開會同仁,可能在轉達上有疏失,並無強迫之事。
臉書社團「NPA 署長室」十一日宣布更改勤前教育實施規定,現行聯合勤前教育舉行週期,由「每二週一次」修正為每月一次、增訂「員警於勤前教育開始時已無勤務編排者,除有特殊情形,不得要求參加勤前教育」。
不少員警紛紛回應,「這個制度終於改了,讚」、「以往小細節對基層而言是一種困擾,希望上情要能夠下達且貫徹,不要辜負署長的美意」、「署長你卡早來接這個位,我就不用那麼早辦一次退休了,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