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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棄置家用垃圾挨罰 男子逆襲稽查員

    2015/08/13 12:26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執行公務竟被告!台北市文山區一處公共垃圾桶,因屢次被民眾丟擲家用垃圾,當地里長於是架設監視器,並找來環保局林姓稽查員巡邏取締。今年6月,監視器拍下一名男子騎車丟擲家用垃圾,稽查員循車牌找到該名男子,開單告發,不料事後竟被對方控告貪汙、違反《個資法》,台北地檢署認定稽查員所為是執行公務,今將林女不起訴。

    一名年約30歲的男子阿華(化名)因貪圖方便,兼懶得用台北市規定的專用垃圾袋,常騎車載著家用垃圾到公共垃圾桶丟擲,當地里民每每見公共垃圾桶堆滿家用垃圾,憤而向當地里長反映,里長於是在該處架設監視器,並找來環保局林姓稽查員巡邏取締。

    今年6月,稽查員巡邏時,看見阿華騎機車前來,將家用垃圾丟進公共垃圾桶,稽查員上前開單舉發,不料阿華卻說:「我要上班,沒時間理你」隨即逕自騎車離去,稽查員拍下垃圾袋中物品,並勘驗監視器畫面,循車牌找到阿華,與他相約在警察局交付罰單並簽名。

    據悉,阿華到場後承認他確有丟垃圾,但非家用垃圾,稽查員於是出示照片,證明阿華的垃圾袋中,包含狗毛、狗屎,以及其他住家使用物品殘骸,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不料阿華卻稱稽查員開單可以抽成,根本亂開,涉嫌貪汙,且調閱他的車牌查他資料,涉嫌違反《個資法》,憤而控告林姓稽查員。

    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稽查員是在執行公務,並無貪汙事實,調閱監視器也經填單申請,依法告發並無不妥,將林姓稽查員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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