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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40幾萬追女 真相讓他吃驚!

2015/08/07 11:45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台中市鄒男前年9月至12月,在愛情公寓網站認識暱稱「怡然」的女性網友,雙方除網路聊天還以電話交談20幾次,期間「怡然」開口要繳房租、沒生活費等,讓鄒男匯款36次計42萬9000元,鄒某研判「怡然」是個30歲左右女子,事後卻發現他「談情」對象竟是35歲林姓男子,才知受騙,法官依詐欺罪嫌判林10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林男坦承他在愛情公寓交友網站有帳號暱稱「怡然」、住戶編號,並申請電子郵件信箱,但辯稱他曾經遺失包包,內有帳戶存摺、提款卡、密碼等,帳戶不曾借人。偵訊時改稱將帳戶拿給「阿偉」使用,不知道「阿偉」真實姓名,也不知道會被拿去詐騙。

法官問與被害人對談的電腦IP就是他住所的電腦,林辯稱他前妻曾來台,也使用他的電腦。不過法官又問,那他的前妻為何會叫被害人匯款給「阿偉」?被告林男答不出來。法官認為全是狡辯。

法官說,與被害人通電話的「女子」是林男本人所飾演,還是另有其人?目前不得而知,被告臨訟狡辯,且與被害人對話的電腦IP,就在他住處、帳戶也是他的,犯行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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