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旺合會吸金39億 兄弟檔一審重判 二審輕判
2015/08/06 16:57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新北市葉佳憲、葉榮標兄弟,被控經營改良式合會「福利旺合會」,違法吸金39億元,會員達上萬人次,檢調認定犯罪所得達2億多元,一審依銀行法重判葉佳憲12年、葉榮標9年徒刑,葉家兄弟上訴後,高等法院審理認定犯罪所得應為9000多萬,未達犯罪所得超過一億元必須加重刑責的規定,加上葉家兄弟已和被害人達成和解,並繳交9000多萬犯罪不法供高院查扣,高院今給予減刑,改判葉佳憲1年10月、葉榮標1年8月,均緩刑5年;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55歲的葉佳憲、51歲的葉榮標兄弟,從96年7月起到100年1月間,在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住處,涉以「福利旺合會」名義,打著高於市場的合會利息、高報酬,成上千組會組,並以會養會,招攬投資,福利旺合會每組以25會為一單位,每會1萬元,採內標制,由兄弟倆擔任會首,其餘24會由民眾加入會員,每期2年共24個月。
葉姓兄弟規定會員均需預繳25期,每期另繳200元服務費,從1萬元會費中扣抵,得標後扣除到期服務費,再領回約定的利息。短短3年多時間,吸引逾萬人次會員參加,吸金逾39億元,犯罪所得2億2000多萬元,已違反銀行法第125條後段規定,一審重判葉佳憲12年、葉榮標9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