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女大生提分手 佯裝「姊妹」散播性愛影片
〔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台北市22歲的呂姓男子,不滿女友小芬(化名)突然要求分手,先將性愛影片上傳網路,再佯裝是女方的「姊妹」,撰文指責小芬「有妳這種姊妹,真的很想賞妳巴掌,讓妳清醒,私生活淫亂的妳」並附上兩人的口交照、裸照,同時留下性愛影片關鍵字,該圖文不但在網路上流傳,呂男還帶著紙本到女方上課的學校張貼,士林地檢署偵查後,依妨害風化罪嫌,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據了解,小芬長相甜美,每每上傳照片,網友都誇稱「美美的」「水喔」,臉書追蹤者超過500人,頗具人氣。
檢方調查,去年年中小芬提出分手,並拒接呂男電話,8月15日開始,呂男就不時以3分鐘打一次電話的方式,奪命連環叩,迫使小芬接電話,接著更變本加厲,到小芬臉書留言「再不理人,就要在網路上散布裸照」,小芬選擇相應不理,呂男更加惱火,另辦人頭帳號,10月9日又發送訊息給小芬,嗆聲「賤女人,再不回我就等照片流出去吧」。
當天晚上9點多,呂男就用人頭帳號,到小芬班級的臉書留言板,PO文稱「私密照流出私我喔」並附上小芬的5張裸照,3天後,又帶著大量傳單,到學校教室和游泳池門口張貼,並用APP「美拍」散播兩人裸身抱在一起的照片。
呂男張貼的傳單中,內文以「姊妹」的角度撰寫,提及「玩了幾個還騙我們講沒有上床、沒有懷孕,重點還懷過兩次,裝什麼!是姊妹就別騙好嗎」「請駭客從妳的電腦下載下來妳的私密照,給大家觀賞,快滾回到他身邊吧妳」,信末附上關鍵字,讓觀看者可到國外的色情網站搜尋小芬的性愛影片,文字下方則有影片截圖。
偵訊時,呂男支支吾吾表示,因沒辦法接受分手後,女方馬上另結新歡,才出此下策;檢方在呂男電腦中找到其他的不雅影片及照片,檔案數量達4、50個,而校園監視器也拍下呂男張貼傳單的身影,認定罪證明確,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呂男涉恐嚇、強制部分,則因雙方協調後,呂男同意道歉,小芬也表示不願追究,檢方以告訴人未提供積極事證為由,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