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2女學生上課變上床 狼師判刑11年
2015/07/28 19:58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44歲已婚黃姓國小男老師,受家長委幫學生做課後輔導,91年至95年竟先後與2名女學生發生性關係,與2女性交共計147次,新北地院今審結,依妨害性自主罪,判黃男11年徒刑,徒刑執行前,應施以心理治療矯正至治癒,但最長不得逾3年。
女學生小美(化名)表示,第一次與老師發生親密關係在國一,地點都在老師住處,每週日上完課後2人就會發生性行為,高一升高二時,因被師母發現後,2人性愛頻率就不一定了;女學生小瑜(化名)則說,小六時曾幫老師口交,印象中有4、5次,小學畢業後就沒有再跟老師聯絡。
法官痛責黃男身為國小老師,竟為一己之私欲,罔顧師生倫理關係,但因黃男並非以強暴手段逼迫2女學生,現雖失業,仍願意提出200萬元與被害人和解,迄今雖尚未與2女達成和解,取得原諒,但坦承犯行深表悔悟,依其犯行判處11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