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歲翁罵三字經 辯當「發語詞 」判罰1萬6千元
86歲陳翁和62歲同村的陳男上調解委員會排解糾紛,結果調解不成,86歲的陳翁當眾罵對方「三字經」,62歲的陳男氣得提告。圖與本文無關(資料照,記者李立法攝)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86歲陳翁和62歲同村的陳男上調解委員會排解糾紛,結果調解不成,86歲的陳翁當眾罵對方「三字經」,62歲的陳男氣得提告,罵人的老翁向法官解釋,因不曾受過教育,與人談話時常將三字經當「發語詞 」,無辱罵之意,但法官不採信,民、刑事共判賠1萬6000元,可上訴。
去年7月間,兩位陳姓鄰居在地方調解委員會排解舊怨不成反添新仇,兩位老人家在多位調解委員面前發生爭執,年紀較長的陳翁用三字經罵對方,62歲的陳男自覺名譽受損,以夜不成眠須就醫治療為由,向罵人的老翁提出公然侮辱告訴,並求償100萬元精神撫慰金。
82歲陳翁表示,當時他只罵了對方一句三字經,他年事已高,自幼住在鄉間,未受教育,因情緒激動無法順暢表達,所以將三字經當「發語詞 」,並非存心侮辱原告。
法官認為,被告用語粗鄙不堪,當庭廣眾之下貶損原告,讓原告受到屈辱,侵害他人名譽,依公然侮辱罪判罰被告8000元,民事損害賠償部份也判賠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