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萬定存不見了 銀行有過失判賠
2015/06/26 20:34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李姓女子在台北富邦銀行雙連分行定存100萬元,不料,被不明女子冒李女名義申請網路銀行服務,透過網銀將該定存解約,再轉帳存入李女的第一銀行帳戶,接著轉帳到人頭帳戶後取走。李女不甘損失求償,高等法院認定台北富邦銀行有過失,昨判應賠李女100萬元,一銀不必賠償,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李女是依民法第602條「返還寄託物」規定,要求銀行賠償。
台北富邦出示印鑑卡等資料,稱詐騙女子申請網銀的簽名字跡和李女開戶印鑑卡上的簽名相似,且詐騙人士對李女的一切,瞭若指掌,懷疑李女個資外洩,該行沒有過失責任。
但高等法院發現,從監視器可看出,出面詐騙女子和李女的外表有極大出入,連填寫的地址也不同,不難查出漏洞,綜合認定台北富邦雙連分行有過失,判應賠李女100萬元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