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宜宅弊案 葉世文:未勒索 願繳回3千多萬換輕判
高等法院5日針對合宜住宅弊案提訊在押的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到庭應訊。(記者王藝菘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高等法院審理合宜住宅等弊案,今首度提訊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法官追問,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指葉在八德合宜宅案勒索2600萬元,他們不得不付,後來先付1600萬,葉說,確實有收了遠雄1600萬元,但表示「我從來沒有勒索趙藤雄」,且是去年聚餐時說好的,葉還說,願意將放在女密友陳麗玲帳戶且被扣案的3317萬元主動繳回,請求獲減輕刑責。
庭訊中,葉世文也切割和居間送錢的白手套、前北科大教授蔡仁惠的關係,葉說「我從來沒有透過蔡仁惠或任何人向遠雄公司或趙藤雄要求『意思、意思』」或索賄行為,主張一審認定有誤,律師當庭聲請拷貝筆錄光碟。
對此,高檢署檢察官顏迺偉師駁斥,蔡仁惠所有偵訊筆錄已經過一審認定均符合本人真意,並無不正取供情形,且蔡仁惠居間傳達,是受葉世文指示,足以認定葉世文收賄犯行明確,蔡的筆錄並無再調查必要。
庭訊後,法官諭令葉世文還押,葉對趙藤雄指稱他已開口要,不得不付錢等說法,一度停下腳步,似乎欲言又止,又直接步上囚車回看守所。
台北地院今年3月審結桃園八德、林口A7等合宜住宅弊案,依貪污等罪判處前桃園副縣長葉世文19年、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4年半,檢方認為葉世文在八德合宜住宅及財產來源不明罪等部份判刑過輕,新竹眷改及淡海新巿鎮兩案件,判無罪乃不當,而提起上訴,葉世文則對有罪部分全部提起上訴。
高等法院5日針對合宜住宅弊案提訊在押的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到庭應訊。(記者王藝菘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