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不結紮害妻3度人工流產 法院判離
2015/05/12 12:52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吳姓男子與王姓女子結婚26年,吳男不願結紮,害王女經常意外懷孕,被迫3度人工流產,吳還常辱罵王女,王女因此拒絕同房,還帶孩子離家並訴請離婚,最高法院認為,吳男對王女流產及身體不適未加聞問,且進行言語暴力,判准2人離婚確定。
判決指出,王女主張,她與吳男分居以來,對方從未負擔小孩的扶養費用,婚姻早已名存實亡,吳男辯稱自己事業低潮前,與王女非常恩愛,他只被王女告知人工流產一次,顯見王女有難言之隱,其實只要採取有效避孕措施,夫妻並非分房不可,王女擅自帶子女離家出走,無權主張離婚。
高等法院認為,王女雖不能隨意拒絕與吳男同房,但吳男無視王女人工流產及身體不適,還常罵王女髒話,誣指王女外遇,害王女不得不攜子離家,吳男是造成婚姻破裂主因,因此判准離婚,且吳須給付扶養費,未成年子女由王女監護,吳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