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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振條款」沒有明天?陳明堂:輕罪輕罰,重罪重罰!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今表示,輕罪輕罰、重罪重罰!
(記者王敏為攝)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今表示,輕罪輕罰、重罪重罰! (記者王敏為攝)

2015/02/12 11:22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高雄大寮監獄挾持暴動,包括主嫌鄭立德在內等6名受刑人,認為假釋無望,人生有多少歲月可以這樣耗費,倒不如放手一博,死了反而可以解脫,「三振條款不能出去,就像關到死,這就沒有明天了嘛!」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今表示,輕罪輕罰、重罪重罰!

重刑犯有累犯傾向,矯正不易,採取一般累犯將加重量刑的規定,對累犯的重刑犯沒有威嚇效果,法務部因此效法美國「三振法案」精神,採取「三振條款」對付累犯的重刑犯。

依「三振條款」規定,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刑犯,出獄後再犯5年以上重罪,將被視為特別累犯,須加重本刑二分之一,若第2次出獄再度犯本刑5年以上重罪,就會被「三振」,本刑將加重1倍。

83年間,總統馬英九時任法務部長時,曾將假釋門檻降為刑度的三分之一,監獄囚犯人數雖下降,但社會治安問題就拉警報,86年間又將假釋門檻修正為刑度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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