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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調沒有殺人 鄭嫌希望修改「三振法案」

矯正署長吳憲璋11日晚間逐字念出大寮監獄挾持案歹徒的5項訴求。(記者黃佳琳攝)

矯正署長吳憲璋11日晚間逐字念出大寮監獄挾持案歹徒的5項訴求。(記者黃佳琳攝)

2015/02/12 00:03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矯正署長吳憲璋11日晚間11時左右,持高雄大寮監獄主嫌鄭立德等人的5項訴求書出面,並因應歹徒需求逐字念出訴求。歹徒訴求指出,保外就醫盼能比照陳水扁辦理;而「三振法案」連假釋都不行,可說是官逼囚反,也要求修改,讓他們可以有一些希望,此外嫌犯也再次的聲明他沒有殺人。

5項訴求全文:1. 陳水扁假病可以法外就醫,監所比他嚴重的就不能法外,為什麼?因為我們是罪犯,活該關死,那阿扁不是罪犯嗎?身為一個國家元首,曾經當過律師的阿扁,難道不懂法律嗎?他都知法犯法,卻被你們說成政治犯嗎?既然阿扁可以法外,那就比照辦理,一視同仁,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嗎?

2. 現在一罪一罰有人刑責是40幾年、50幾年,這是現在的法律,初犯二分之一就能報假釋,但是都關到三分之二才能准,累犯就更慘了,「三振法案」連報假釋的都不行,你們是官逼囚反,法律不是理法情?情已經不見了,理只剩下法官自由心證,獨裁的道理,他說:「你們有罪就是有罪」,誰叫我們有前科活該,什麼是無罪推論?就是說說而已,法官真偉大。既然你們要給我們關到死,那是不是該讓我們有自主自給的能力,做一個月的工作只有200元,連買內衣褲都不夠,還要靠家人接濟,我們活的尊嚴都沒有了,還要拖累家人,那就剩「自殺」和「拼」這條路了。

3. 我沒有殺人,卻被判18年的殺人罪,18年對別人來講只是一個數字;對我來講卻是不甘心,我只是冰山一角,還有更多的受刑人跟我一樣心情,誰能幫助我們說話?

4. 馬英九你雖然不是個好總統,但你卻是一個很好的法務部長,在你還有努力之前,救救這些受刑人吧。

5. 三振法案該改一改了,給人一點希望好嗎?減刑為什麼只減微罪,重罪為什麼不減,你們是鼓勵大家做小偷、搞詐騙嗎?居然要減,為什麼不能一視同仁,講難聽一點,不是都是罪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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