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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店殺警案 交保10主嫌將放農曆年假

殺警案今開庭,被告洪翊(左)與母親步行離去。(記者張文川攝)

殺警案今開庭,被告洪翊(左)與母親步行離去。(記者張文川攝)

2015/02/10 14:28

〔記者張筱笛、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審理夜店殺警案,今再次開庭,合議庭上月規定交保的14名殺人重罪被告,晚上10點不得外出、禁入聲色場所,且每週晚上9點半到派出所報到4天;年關將近,合議庭今決定,14人當中的曾威豪、劉芯彤等10人,交保後都能遵守準時報到、每晚宵禁的規定,准許他們從除夕(18日)至初四(22日)享有5天的春節假期,不必去派出所報到,也不用每晚在家。

只有周柏諺、王培安、游佳樺、洪翊4人例外,因為他們都違反規定,合議庭一度想再次收押他們,但還是給他們最後一次機會,但從每週報到4天加重改為天天報到,也沒有年節,年節期間也要照辦。

審判長楊台清說,周柏諺1月23日大遲到,拖到9點55分才現身派出所報到,楊當庭訓斥「你違反了我的規定,坐到前面來!」,要法警戒護看管,還一度表明要撤銷周的交保。

至於另3人,則是違反宵禁規定,楊台清昨晚打電話給多位被告「查勤」,檢查晚上10點以後有沒有乖乖待在家裡,結果王培安沒有在家,沒接到電話,家人回說他跑去買消夜,游佳樺也去超商買東西,同樣被抓包,洪翊則因沒留市內電話給法院,手機也沒開機,法官找不到人,楊台清聲色俱厲質疑「給你們機會,你們卻不懂得珍惜,我說的話是開玩笑嗎?」

洪母當庭幫兒子解釋,家裡沒安裝市內電話,洪翊感冒,有去看醫生,昨晚很早睡,昨晚她在帶孫女,漏接手機,她還當庭承諾今天就馬上去申辦市內電話。

合議庭3位法官當場在法官席上低聲評議是否收押這4人,討論後2票對1票,決定再給4人機會,不收押4人了,但4人也無法享受年節免報到、免宵禁的「福利」,還要每天報到、天天在家,不能遠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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