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議員陳昭忠、前妻渉賄選 被訴
2015/02/03 14:19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國民黨籍屏東縣議員陳昭忠涉嫌在選舉期間買票,包括其前妻李娟、競選幹部、樁腳和收賄選民等8人,被檢方認定違反選罷法提起公訴。
檢方表示,春日鄉籍新科縣議員陳昭忠,去年選前將7000元交給前妻李娟,再由李轉交給伍姓椿腳,囑咐以每票1000元價碼向該選區具投票權人賄選,陳昭忠另交給沈姓競選後援會長5000元,以同樣價碼向選民買票,部份收賄選民到案後坦承拿到1000元把票投給陳昭忠。
但陳昭忠矢口否認買票;前妻李娟坦承為陳昭忠買票,但否認錢是陳昭忠提供的;沈姓競選幹部否認幫陳昭忠買票,強調給椿腳的錢純粹是工作費,不是賄金。
在此之前,檢方已對陳昭忠提起當選無效之訴,檢方還查出他在擔任春日鄉長期間,利用職權引進李娟的父親、妹妹、舅舅在公所任職,雖然陳強調早已和李娟離婚,但檢察官仍認為陳涉嫌偽造文書及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