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前買票高峰 檢舉賄選賺一桶金
2014/11/28 06:0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明天就是「九合一」選舉投票日,選情告急的候選人近來盛傳紛撒銀彈買票,最高檢察署昨強調,選前是現金買票的高峰,已通令檢察機關指揮警調全天候嚴查賄選犯行,絕不寬貸。
法務部官員也指出,依檢舉賄選辦法,檢舉賄選獎金相當豐厚,以立委或直轄市長候選人而言,若因檢舉線報而查獲賄選者,檢舉人可獲得一千萬元,至於其他縣市長、直轄市市議員候選人,檢舉人可獲得五百萬元獎金。
此外,檢舉縣、市議員(指非直轄市議員)賄選成功者,檢舉人可獲得兩百萬元獎金,連檢舉里長候選人賄選者,也有五十萬元獎金。
官員說,而且一旦檢方起訴賄選,檢舉人就可獲核發四分之一檢舉獎金,一審有罪再核發四分之一,且即使最後改判無罪,已核發的獎金,除了檢舉人有誣告情形外,政府不會追回,「踴躍檢舉賄選,有可能為自己賺進一大桶金」。
最高檢察署檢察官指出,不少地檢署獲報有市議員或里長候選人打算在選前這一、兩天現金買票,檢警調分析後,認為相關對象賄選可能性不低,已加派人力監控,一旦有賄選犯行,立即現場逮人。
官員統計,從九十二年至去年為止,政府發出的檢舉獎金達七億五千零八十六萬多元,今年有兩千六百多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