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模被男友毆傷被虧「很會演」高院判傷害罪一年
易連科技董座戴譙彥(左)被控毆傷女友王子魚,高院今宣判,仍認定戴涉恐嚇、傷害和強制等罪,判他1年徒刑,可易科罰金。(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前易連科技董事長戴譙彥被控3年前毆打、恐嚇女模女友王子魚,一審遭判刑1年,得易科罰金,高等法院審理時,戴男還虧王女「你很會演戲」,高院今宣判,仍認定戴涉恐嚇、傷害和強制等罪,判他1年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定讞。
戴男被控前年4月,以手機APP及簡訊恐嚇王子魚「不用挑釁我!要讓王美吟名字臭掉很簡單」、「再聽到你在外面說我是非,我保證會讓王子魚、王美吟的名字臭掉」等語。前年7月凌晨,戴男在台北市一家夜店走廊,手持皮包狠K王女頭臉,被人制止後,戴男帶王女回家繼續打,途中強取王女手機不准使用。
王女被打得雙眼瘀傷、眼眶骨折、手腳有擦、瘀傷,戴男還對據報到場察看的警員宣稱王女酒醉從樓梯摔倒,被警員要求後,才帶王女就醫。
王女事後帶傷開記者會控訴,引發譁然,戴男辯稱軟質皮包不會打傷人,是王女自己摔傷,還說他在吵嘴時口氣較嚴厲,但非恐嚇王女。
高院今日上午宣判時,王女和戴均未出庭聆判,無法得知2人對判決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