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師公開學生個資挨告 追訴時效超過不起訴

    曾在育達商職就學的彭姓學生,不滿賀姓教師在88年4月將自己在長庚醫院精神科就診情形,填寫在學生資料卡上,並任由班上同學翻閱查看,並於上課時間當眾指稱彭姓學生有幻聽。認為老師此舉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對他提出告訴。圖為育圖商職外觀。(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曾在育達商職就學的彭姓學生,不滿賀姓教師在88年4月將自己在長庚醫院精神科就診情形,填寫在學生資料卡上,並任由班上同學翻閱查看,並於上課時間當眾指稱彭姓學生有幻聽。認為老師此舉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對他提出告訴。圖為育圖商職外觀。(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2015/01/23 14:06

    〔記者吳昇儒/台北報導〕曾在育達商職就學的彭姓學生,不滿賀姓教師在88年4月將自己在長庚醫院精神科就診情形,填寫在學生資料卡上,並任由班上同學翻閱查看,並於上課時間當眾指稱彭姓學生有幻聽。彭生事後認為老師此舉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對他提出告訴。

    檢察官認為,個人資料保護法追訴權時效為5年,案發時間在88年,追訴權時效只到93年,不得再行追訴,該案件不起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