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數年就遭殃 警勸酒駕犯別再喝
2015/01/15 15:53
〔記者林良昇/台中報導〕台中市陳姓男子從民國96年開始,除了98年之外,每到偶數年就會酒駕被捕,去年10月出獄,才剛過年,酒測值又超標被逮,讓他大嘆流年不利,員警看到他「輝煌」的酒駕史,也不禁搖頭,勸他:「還是不要喝了吧!」
警方表示,55歲陳姓男子本月11日深夜11時許,和朋友吃飯小酌,喝了半瓶米酒後,騎機車行經北區進化路、自強街口,陳男騎車搖晃,員警將其攔下,聞到其身上濃濃酒味,依法對其進行酒測,酒測值高達0.85毫克。
警方調查,陳男是酒駕慣犯,屢犯不改,民國96年和100年,各有1次酒駕的紀錄,當時皆被易科罰金,酒駕法令近年越改越嚴,陳男被查獲酒駕的頻率居高不下,民國102年再度被查獲酒駕,被判刑4個月,他繳不了酒駕累犯的高額罰金,去年6月入監服刑。
警方調查,陳男在民國96、100、102、104年共被抓到4次酒駕,幾乎到偶數年就遭殃,他去年10月剛出獄,重獲自由不到3個月,一到偶數年,又再次被抓到酒駕,讓陳男大嘆流年不利,警方則勸他:「還是不要喝了吧!」呼籲他不要害人害己,訊後將其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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