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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資連動債虧損 律師自導自演誣告銀行被判刑

    2015/01/09 13:3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袁姓資深女律師被控因投資連動債失利,涉謊稱星展銀行負責人、理專等人未經同意,就領取帳戶金錢購買連動債,還提出詐欺等罪告訴。高等法院審理認定,此案是女律師自導自演,投資及動用其女兒帳戶金錢均經過她同意,依誣告罪判女律師5月徒刑,且不得易科罰金。仍可上訴。

    特別的是,袁姓女律師曾擔任前第一夫人吳淑珍的義務辯護律師,被高等法院指派協助處理吳淑珍被特偵組查扣資產事宜。

    判決指出,9年前,袁姓女律師以2個女兒的名義,透過星展銀行理專投資300多萬元購買連動債,但出現嚴重虧損,她不甘受損,利用女兒名義擔任告訴人,向新北地檢署提出告訴,指稱兩名女兒當時都在國外求學,不可能動用銀行帳戶金錢去購買連動債。但檢方偵辦後,認定是女律師自導自演,將她依誣告罪起訴。

    袁姓女律師否認涉誣告犯行,當時購買連動債時,2名女兒都不在場,是銀行人員便宜行事,未獲授權自行幫2名女兒簽約購買連動債。但高院調查後發現,女律師多次對銀行人員表示,2名女兒帳戶中的金錢都是她的錢,所以帳戶中金錢運用,只要通知她就好,而銀行人員確實獲得女律師的許可才購買連動債,並非未經許可就私自挪用金錢。因未聯繫上袁姓女律師,無法得知她對判決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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