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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介紹律師真騙錢 女子詐欺判10月

    2014/09/09 20:50

    〔記者李忠憲/新北報導〕新北市30多歲女子陳樺,101年2月疑因自己遭媚登峰公司美容師謝三誼捲走數十萬元的會員費,她得知謝女也遭其他會員向台北地檢署控告偽造文書,陳女竟約謝女出來見面,當面告訴她若有委任律師,官司將會有圓滿的結果,可以介紹擔任律師的表哥認識,但需先付10萬元律師費。

    謝女不疑有他,因此遭陳女先後已換好律師,她的洪姓「男友」大力推薦等等理由,追加騙走她共50萬元,還交代她跟梁姓律師面談時不得問問題,最後才從正牌的梁律師口中得知律師費僅需7萬元,怒告陳女詐欺。

    陳女向法官喊冤稱,她因為加入媚登峰的會員費遭謝女拿走,謝女所指的款項幾乎都是對方要歸還她的錢,並沒有詐騙對方。

    但法官傳來梁姓律師作證,並根據謝女提供跟陳女兩人使用手機聊天軟體的對話記錄,認定謝女所言不假,陳女所說明顯是狡辯之詞,最後依詐欺罪判陳女有期徒刑10月。全案可上訴。

    陳女則因為跟與有婦之夫,同時也是新北市某公立醫院泌尿科洪姓醫師交往生子,2人在上個月遭台北地檢署依妨害家庭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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