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掩飾帶小三出國 男子竄改護照日期被訴
60多歲陳姓商人,5年前帶小三出國旅遊後,擔心被家人發現,涉嫌竄改護照日期,沒想到今年出國時卻被查驗人員查覺,依偽造文書罪移送法辦,示意圖。(資料照,記者朱沛雄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60多歲陳姓商人,5年前帶小三出國旅遊後,擔心被家人發現,涉嫌竄改護照日期,沒想到今年出國時卻被查驗人員查覺,依偽造文書罪移送法辦,高雄地檢署審酌陳認錯,予以緩起訴處分1年。
據了解,98年3月10日至13日,陳姓商人無故失蹤,家人遍尋不著,原來這三天他帶著小三到韓國旅遊,返國後家人詢問他這段日子去了哪裡,陳男謊稱跟友人四處遊玩散心,隱瞞出國之事。
不過,陳男發現護照有蓋移民局查驗出入境日期的印文,擔心東窗事發,後果難料,於是涉嫌將「出境MAR 10.2009」、「入境MAR 13.2009」當中的「9」塗改為「8」,以為神不知鬼不覺。
事隔5年後,今年9月11日上午,陳男自高雄小港國際機場出境,欲搭機飛往香港,移民局官員翻閱護照,赫然發現有塗改痕跡,經查閱電腦資料,確認該次出入境日期不符,查扣護照送辦。
陳萬萬未料想到,當年竄改日期的犯行,卻在5年後被查獲,所幸獲得緩起訴,不用關也不必罰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