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拋夫棄子與人私奔 老來竟告兒子棄養
2014/12/24 15:05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60多歲的魏姓婦人,提告2個兒子遺棄她,未善盡撫養義務,生病時也未前往醫院探病,老婦人不僅在台北提告,還跑到彰化、新北等地檢署提告,台北地檢署調查發現,魏婦年輕時就跟一名運將私奔,拋夫棄子,2子並非故意棄養她,今給予2子不起訴處分。
魏婦大兒子表示,母親從小就跟計程車司機跑了,從未照顧過他們兄弟,是爸爸把兄弟撫養長大,小兒子指出,從小對母親這個字眼就很陌生,也不認識魏婦。
檢方認為,依法子女雖有扶養母親的義務,但魏婦早在30多年,就私自棄家不顧,且目前生活經濟狀況良好,認為2子罪嫌不足,做出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