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糾紛!大人欺負小孩 被訴
高市簡姓騎士不滿騎腳踏車的陳姓兒童差點撞到他,涉嫌夥同林姓女友人出言恐嚇,取得400元後,還持木棍威脅說:「如果跟家人講,就會拿刀子去學校找你」,被高雄地檢署依恐嚇取財罪提起公訴。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簡姓騎士不滿騎腳踏車的陳姓兒童差點撞到他,涉嫌夥同林姓女友人出言恐嚇,取得400元後,還持木棍威脅說:「如果跟家人講,就會拿刀子去學校找你」,被高雄地檢署依恐嚇取財罪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今年4月6日上午,簡姓被告(24歲、有傷害前科)與林姓女友人(29歲)分騎機車,途經高雄市鳳屏二路,簡因不滿11歲陳姓兒童騎腳踏車險些撞到他,便與林女尾隨陳童到鳳屏一路與江山路口。
此時,簡撿起路邊木棍,對陳恫稱:「看是要被打還是給錢」木棍,並敲擊路面致使木棍斷裂,陳童因心生畏懼,交付400元後,簡又要脅說:「如果跟家人講,就會拿刀子去學校找你」等語後離去。
案經警方調閱附近路口監視器畫面,循線查獲二人犯罪。檢方指出,由於被害人是兒童,依兒童和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簡等2人涉案應加重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