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割痔瘡釀筋膜炎致死 醫院判賠777萬
2014/10/17 13:08
〔記者張筱笛/台北報導〕劉姓男子患有痔瘡,97年至馬偕醫院開刀切除,卻遭噬肉菌感染,引發壞死性筋膜炎,手術隔日不治身亡,劉男家屬認為醫師與醫院處置不當,要求連帶賠償777萬餘元,台北地院今認定,劉男術後出現肛門傷口破皮、陰莖腫脹等發炎症狀,醫護人員卻沒有及時通報,以致延誤醫療處置,判醫院有疏失,須全數賠償,醫師則免賠。可上訴。
判決指出,家屬認為劉姓主治醫師未評估劉男糖尿病史,誤判手術危險性,應有疏失,但醫師主張,劉男就診時曾表明「沒有糖尿病史」,所以他才沒有進行相關處置,並未違反醫療常規。
法官則認為,醫師得知劉男病情轉劇後,立即進行必要處置,且經醫審會鑑定,認定醫師無疏失。但劉男住院期間出現發炎症狀,連陰莖也異常腫脹呈紅色,醫護人員卻僅讓劉男坐浴觀察,直到劉男臉色蒼白、盜汗才緊急通報醫生,雖緊急開刀,劉男仍回天乏術,法官因此認定醫院延誤處置,須賠償劉男家屬777萬餘元,醫師則免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