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完第3次酒駕罰金 隔天酒駕撞死人 重判6年
2014/09/24 17:26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桃園47歲男子呂榮賢3度酒駕被逮,皆遭輕判、可易科罰金,去年9月剛繳完酒駕罰金,隔天竟再度酒駕,擦撞25歲曹姓機車騎士,曹某傷重死亡,呂雖向員警自首酒駕肇事,最高法院仍重判6年徒刑定讞。
判決指出, 102年9月23日晚間,呂在桃園大溪租屋處喝高梁酒後,隔天上午6點50分無照駕駛自小客車,行經桃園縣八德市長興路,呂未讓直行的曹姓機車騎士先行,就左轉忠孝巷,害曹人車倒地,臉部及顱骨變形骨折,出血過多死亡。
合議庭認為,呂第3次酒駕繳完罰金,隔天又酒駕,酒精濃度達0.63毫克,嚴重危害公眾安全,又害死曹姓騎士,考量呂至今未與被害家屬和解,雖自首犯行,仍不能輕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