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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旅客拾獲遺失物占為己有 遭航警函送法辦

2014/09/17 15:36

〔記者朱沛雄/桃園機場報導〕蔡姓旅客本月初出國搭機前,拾獲1名美籍旅客遺忘的護照套,內有美元現鈔及旅行支票等財物,蔡姓旅客卻沒有送交航警招領,航警調查後將蔡姓旅客依侵占遺失物罪嫌函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一位美籍旅客4日結束台灣商務旅行搭機回美,在桃園機場第二航廈出境自助報到櫃台辦理報到手續後,卻把護照套遺落在自助報到櫃台機上,內有美元現金200元、美元旅行支票500元、信用卡、提款卡等財物,等到發現後回頭尋找,已經不知去向,這名美籍旅客只好向航警局報案請求協尋。

航警受理後,立即調閱監視錄影畫面調查,發現美籍旅客的護照套疑似被蔡姓旅客拿走,因為蔡姓旅客也在當天搭機前往新加坡,航警通知蔡姓旅客12日回國後到案說明。

蔡姓旅客向警方表示已經將護照套、信用卡及提款卡丟棄了,只能交回美金和旅行支票。

航警將調查結果告知美籍旅客,遺失財物的美籍旅客感謝航警局的幫忙,表示不願意提出告訴。

由於侵占遺失物罪屬於公訴罪,蔡姓旅客拾得他人的遺失物品後,未主動交還失主,也未交由警方處理,已經涉嫌違反刑法的侵占遺失物罪,即便失主不願提出告訴,仍遭警方依法函送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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