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金桶隨意放害婦亡 男子依過失致死起訴
燒金紙鐵桶留在道路上,導致林姓婦人騎機車不慎撞擊,送醫急救延治1個多月宣告死亡,台中縣烏日鄉莫姓男子被依過失致死起訴。(資料照,記者李忠憲攝。)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燒金紙、求保祐」!但是燒金紙鐵桶留在道路上,道路邊線之內,導致林姓婦人騎機車不慎撞擊,人車倒地,頭部重創顱骨骨折及顱內出血,送醫急救延治1個多月宣告死亡,台中縣烏日鄉莫姓男子被依過失致死起訴。
起訴書指出,住在台中市烏日區長春街的莫姓男子,在今年4月初清明節時祭祖,拿鐵桶到室外燒金紙,一直就放在道路旁,但是同月17日晚上11點半林姓婦人騎機車行經長春路,未注意到燒金紙鐵桶,擦撞之後人車倒地,林婦頭部重創顱骨骨折及顱內出血,經送醫後延至同年5月25日宣告死亡。
檢察官指出,街頭上到處可見民眾利用到路推積、放置、設置,甚至拋擲足以影響妨害交通的物品,俗稱「路霸」,都是不對的行為,都會導致行車空間被壓縮,如果沒事就好,如本案導致人員死亡事故,需要負擔民刑事責任燒金紙是要保祐全家平安,卻惹來勞民傷財的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