薔薔疑譏前男友「死魚怪」挨告 新歡相挺不起訴
2014/06/16 15:47
〔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前黑澀會美眉薔薔(本名林嘉凌)和前男友鄭彥伯,分手後屢爆官司,鄭男日前再度提出妨害名譽及恐嚇告訴,稱去年12月雙方到士林地檢署應訊後,薔薔竟在門口對他大罵「醜八怪、死魚怪、眼睛那麼開,趕快去死一死」,士林地檢署偵查後,作出不起訴處分。
當時薔薔的新男友楊姓男子也陪同到士檢,他向檢察官證稱,開完偵查庭後,他和薔薔步出地檢署,過程爆發口角,他碎念「妳很麻煩一直來開庭」,薔薔聽到立刻回嘴,當下不知道鄭男就在旁邊。
檢方調閱監視器,畫面並未拍到鄭男有和薔薔爭執的情形,且也沒有其他證據佐證,因而認定罪證不足。
此外,薔薔曾指控鄭男傳送「I LOVE YOU」「你愛不愛我」等簡訊騷擾,提出違反保護令告訴,亦遭鄭男反控誣告,檢方偵查後,作出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