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益世政治獻金轉入帳戶 胞妹裁罰定讞
2016/03/22 06:00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林益世涉貪案殃及妹妹林憶珊,特偵組追查林益世索賄案時,發現他曾將政治獻金轉存妹妹帳戶,監察院依政治獻金法沒入七十萬元並開罰兩百一十萬元,林憶珊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維持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見解,認為七十萬元是捐給林益世做競選經費,卻違法轉入林憶珊私人帳戶,認定監院裁罰有理,判決林憶珊敗訴確定。
林憶珊主張,她的帳戶是父親林仙保及母親沈若蘭早年開戶,當時她才十四歲,不清楚為何會有七十萬元政治獻金存入她的帳戶,且比對筆跡可證明兌領者不是她,她與此事無關。
特偵組查出林益世參選立委時,在一○○年八月和一○一年一月間分別收到一筆三十萬元、四筆各十萬元,共七十萬元捐款,這些捐款未存入林益世的政治獻金專戶,卻轉存林憶珊第一商銀鳳山分行的私人帳戶且已兌現。
特偵組將全案移交監院處理,監院依違反政治獻金法第五條規定,對林女裁罰違法收受七十萬元三倍的罰鍰,並沒入七十萬元捐款,林女提起行政訴訟但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