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林益世政治獻金轉入帳戶 胞妹裁罰定讞

林益世索賄案,曾將政治獻金轉存妹妹林憶珊帳戶,最高行政法院維持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見解,林憶珊敗訴確定。(資料照,記者王敏為攝)

林益世索賄案,曾將政治獻金轉存妹妹林憶珊帳戶,最高行政法院維持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見解,林憶珊敗訴確定。(資料照,記者王敏為攝)

2016/03/22 06:00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林益世涉貪案殃及妹妹林憶珊,特偵組追查林益世索賄案時,發現他曾將政治獻金轉存妹妹帳戶,監察院依政治獻金法沒入七十萬元並開罰兩百一十萬元,林憶珊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維持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見解,認為七十萬元是捐給林益世做競選經費,卻違法轉入林憶珊私人帳戶,認定監院裁罰有理,判決林憶珊敗訴確定。

林憶珊主張,她的帳戶是父親林仙保及母親沈若蘭早年開戶,當時她才十四歲,不清楚為何會有七十萬元政治獻金存入她的帳戶,且比對筆跡可證明兌領者不是她,她與此事無關。

特偵組查出林益世參選立委時,在一○○年八月和一○一年一月間分別收到一筆三十萬元、四筆各十萬元,共七十萬元捐款,這些捐款未存入林益世的政治獻金專戶,卻轉存林憶珊第一商銀鳳山分行的私人帳戶且已兌現。

特偵組將全案移交監院處理,監院依違反政治獻金法第五條規定,對林女裁罰違法收受七十萬元三倍的罰鍰,並沒入七十萬元捐款,林女提起行政訴訟但敗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