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國團3據點 林務局將調漲租金
阿里山青年活動中心
年租8千漲為23萬
〔記者吳欣恬、黃邦平、曾韋禎/台北報導〕救國團長年以低價租用國有土地引發爭議,農委會林務局昨表示,十一月底與救國團重議約,阿里山、日月潭青年活動中心及花蓮觀雲山莊的租約將修改,租金計算由林地申報地價改為「比照鄰近相同用途土地之申報地價」,明年起租金將大幅調漲,阿里山活動中心年租金由八千元漲為二十三.二萬元,日月潭活動中心從一百萬元漲到三百萬元以上,觀雲山莊從四千元漲至十萬元。
救國團:尊重、配合
救國團發言人陳家秀表示,林務局租金是依固定的國有地租賃標準計算,如果調漲,恐不只是救國團,其他租地團體恐也會漲,但救國團原則上尊重並配合林務局及政府決定。
林務局則表示,由於外界對救國團租地較多疑慮,這次調整只限救國團,而租約以雙方合意為主,與其他單位無關。
林務局已通知救國團於十一月底修正契約,明年起即依約收取新租金。
不過,立院台聯黨團總召賴振昌表示,救國團必須交代清楚這些佔用公有財產來進行特權營利的過程,即便因此租金提高,相較之下還是很低,仍然是特權,須接受社會公評。
救國團在全台租用國有及公有地做為青年活動中心、學苑,卻能長期以低價使用,像阿里山活動中心向林務局租用八千多平方公尺國有林地,年租金卻僅八千元;花蓮的觀雲山莊租用四三○○平方公尺,年租金也只要四千元,屢引發各界質疑官方賤租國有地,涉及圖利特權。
林務局副局長楊宏志指出,依森林法,公有林地租用必須基於公用事業等用途,救國團租用有其特殊歷史背景,但所租國有林地部分卻作旅宿和遊憩之用,如仍依「林地」收租確實不合理;因此會商國產署後,決定租金計算將由「林地申報地價」改為「比照鄰近相同用途土地之申報地價」。
以阿里山活動中心為例,承租面積八一六三平方公尺,公告林地價每平方公尺三十三元,依國有地租賃規定,租金為申報地價年息五%,並給予公益社會團體六折優惠,因此先前年租金僅八○八一元;未來將比照附近阿里山賓館的旅館區地價每平方公尺五百七十元起算,阿里山活動中心新的年租金因而將增為二十三萬兩千六百四十六元,增幅達二十七倍以上。
新計算公式雖仍給予公益團體的六折優惠,但另將加收土地租金四十%的「林地管理回饋金」,等同未給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