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全教涉賄選起訴 1500萬交保
台南市議長李全教涉賄選被起訴,移審台南地院後以1500萬元交保,昨晚他走出法院擁抱等候多時的父親。(記者黃文鍠攝)
〔記者黃文鍠/台南報導〕台南地檢署偵辦台南市議長李全教涉及賄選案昨日偵結,檢方掌握李全教、郭秀珠搭檔參選正副議長,透過六位中間人,涉嫌向七名市議員行求賄選,雖然七人全部拒絕,但檢方仍認定李全教等人違反選罷法,將八人提起公訴。移審台南地院後裁定李全教以一千五百萬元交保,同案被告蔡啟新一百萬元交保、楊明達、吳春成五十萬元交保,林聰彬卅萬元交保,並且限制住居。
南市議長賄選案 8人起訴
起訴八人分別為李全教、蔡啟新、楊明達、吳春成、林聰彬、郭秀珠、卓華民及羅進生。除郭、卓及羅三人未被羈押外,包括李全教等五人都遭羈押禁見,昨日移審後,台南地院經過二個小時審理,合議庭裁定李全教等五人交保。
李全教總計涉及議員賄選、議長賄選兩起刑事案件,以及一起民事的當選無效之訴,其中議長賄選案「後發先至」,雖然最晚偵辦,但因將李全教收押,引發社會矚目。由於羈押期限將至,加上檢方鎖定「行求」證據相當明確,後續只剩下追查賄款流向,因此趕在連續假期前,將全案移往台南地院。
李全教庭訊時,全盤否認檢方起訴內容,也指控檢察官辦藍不辦綠,遭起訴是他這輩子最大的恥辱。
每票30萬到1千萬「行求」賄選
檢方調查,李全教、郭秀珠為求勝選,透過蔡啟新(市議員莊玉珠之夫)、楊明達(前台南縣議員)、吳春成(前台南縣議員)、羅進生(古暮哈就前競選總幹事)、卓華民(前西港鄉長)、林聰彬(郭秀珠服務處執行長)等人,以每票卅萬元至一千萬元不等之代價,向古暮哈就、曾王雅雲、林志展、侯澄財、蔡蘇秋金、賴惠員及唐碧娥等七名市議員「行求」賄選。
檢方指出,李全教行賄手法縝密,除曾跟著楊明達親自與林志展碰面外,其他都是透過中間人牽線,並且以企業捐款、政治獻金等名義,尋求支持。
調查發現,李全教利用蔡啟新對民進黨內派系及議長選舉的不滿,成功「策反」後,再透過蔡接觸曾王雅雲、蔡蘇秋金及賴惠員,但都遭拒絕。
而郭秀珠則為李全教接觸唐碧娥,許諾以一千萬元買票,並透過林聰彬接觸侯澄財,但雙雙被拒絕。李全教還透過羅進生、卓華民、吳春成等人,想要策動古暮哈就支持,但同樣被拒絕。
檢察官以李全教、郭秀珠是市議員當選人,為求當選正副議長,竟然以賄選方式,破壞民主法治,請量處適當之刑,並褫奪公權,以資警惕。
另外,被告羅進生及卓華民在偵查中已經自白犯行,也請依法減刑並宣告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