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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全教提抗告 郭信良代理議長

副議長郭信良。(資料照,記者蔡文居攝)

副議長郭信良。(資料照,記者蔡文居攝)

2015/02/12 06:00

〔記者黃文鍠、洪瑞琴/台南報導〕台南市議會議長李全教涉及賄選案,前天凌晨被台南地院裁定收押禁見,李全教委任律師團昨日前往台南地院遞狀抗告,力爭在春節前讓李交保,回家過年。台南地院已將抗告狀送交台南高分院,高分院將於十日內裁定。

李全教律師提出的抗告內容指出,雖然檢察官聲押庭中列出五項涉嫌犯罪事實,但卻沒有就所謂「犯罪事實」內容及證據提出說明,甚至在法官請檢察官說明所依憑之證據時,檢察官卻以偵查不公開為由,表示不宜揭露,讓當事人不知如何為自己辯駁。

抗告內容強調,李全教完全不知被起訴的犯罪事實為何,根本沒有勾串共犯或證人可能,就算有證人或共犯尚待訊問,仍須有具體客觀事實,足以顯示有串證之虞,否則自不得以有勾串之虞,予以羈押禁見。

台南地院行政庭長郭貞秀表示,李全教的抗告狀送抵後,先由原承審合議庭審核內容格式,以及相關資料完備後,隨即由專人將抗告狀送往台南高分院,由高分院分案審查。

另外,議會副秘書長吳榮章昨表示,發函請台南地院確認李全教的羈押裁定書,已收到地院回覆,副議長郭信良從議長李全教被法院裁定羈押時間起算,正式代理議長職務。郭信良說,代理議長職務後,將召開黨團協商,討論準備臨時會事宜,確認程序委員會及各委員會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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