洩密案二審開庭 報告內容不一? 黃世銘:總統誤解
2014/07/17 06:00
〔記者楊國文、陳慰慈/台北報導〕高等法院昨首度審理前檢察總長黃世銘被控洩密等案,黃仍指全案只有行政不法,並無刑事不法,才會夜見馬英九總統,總統並未指示偵辦方向或範圍。法官訊問,為何馬總統證稱,黃呈報兩份專案報告中,其中有一份提到擬傳訊立委柯建銘調查,另一份則沒有?黃世銘則指是「總統誤解了」。
黃世銘庭訊時拿著多達十三張的上訴答辯狀,指原審認定他違反三次洩密及三次通保法有違誤,即使認定有罪,因時間接密,應屬審判上一罪。柯建銘則反諷黃根本就是「犯罪自白」,屬於實質上一罪的意思,「就是承認自己有罪」。
受命法官沈君玲問黃,面見馬總統時,有無請示偵辦方向及範圍?黃世銘答「沒有」,但他也說,在陳水扁擔任總統時期,時任檢察總長吳英昭就曾報告刑事不法案件,而他的報告標準是刑事不法不行,行政不法則可以。
法官也問黃,去年八月卅一日及九月一日分別交付馬總統各一份專案報告,馬總統證稱黃在提出第一份時說,要查柯建銘,第二份則說,沒有要查柯建銘,為何會有轉變?黃答稱「可能是馬總統誤解」。
法官也問,「實質偵查作為」是否應對刑事不法案件進行偵查?黃答「是」;法官追問,為何專案報告在前法務部長曾勇夫部分寫著「實質偵查作為」,是否有後續偵查?黃支吾其詞說「用詞不當」,引起法庭一陣譁然,黃補充說,原本想給曾勇夫行政調查答辯機會。
黃世銘被控去年九月五日偵結關說案前,就向馬總統等人報告,一審被判刑一年二月,成為司法史上首位因刑案被判刑的檢察總長,黃因此辭去總長職務,並上訴高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