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推總統選舉兩輪制 學者:重大違憲爭議
2025/10/06 05:30 記者李文馨/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案修法,將正副總統選舉改為二輪投票制,學者稱未修憲前,逕行通過總統兩輪投票的修法,將會產生非常大違憲爭議。(資料照)
憲法增修條文 明定採一輪投票的相對多數決
立法院國民黨團新會期擬推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修法,將總統選舉修正為二輪絕對多數制。前中選會主委、憲政學者陳英鈐說,台灣實施兩輪投票制將可能陷入更難解的憲政僵局;且若立法院在未修憲前,逕行通過總統兩輪投票的修法,將會產生非常大違憲爭議。
陳英鈐受訪時分析,兩輪投票制有諸多面向的挑戰,如容易形成多黨制,小黨即使無法進入第二輪投票,也會推出總統候選人鞏固政黨席次、拉抬立委選情;此外,兩輪投票也會增加選舉成本,並加劇社會對立與政治動盪,過去也有國家因此改為一輪選舉。
他指出,法國是採「先總統、後國會」的蜜月期選舉時程,多數選民會將席次給總統當選人所屬政黨,台灣若採兩輪選舉,會是立委席次先定,才進行二輪總統投票;面對重大憲政爭議,法國總統有主動解散國會的權力,但台灣無法主動解散國會,這可能陷入更難解的憲政僵局。
「少數總統」是一種誤導性話術
東吳法律系特聘教授張嘉尹表示,他不認為國民黨立委提出兩輪投票的理由具有說服力,特別是「賴清德是少數總統」的說法;他解釋,台灣現行的選舉制度是「相對多數決」,贏得最多票的候選人即是多數,稱其為「少數總統」是一種誤導性話術,真正落敗的才是少數。
張嘉尹認為,選擇「相對多數決」或「絕對多數兩輪投票」,政治學上是見仁見智的選擇,不會直接連結到所謂的「民主正當性」或是否會造成「憲政僵局」。他也認為,憲政僵局的根源在於憲政體制的設計,對台灣而言,主因是總統缺乏主動解散國會權,而非總統的得票是否過半。
在違憲爭議部分,陳英鈐說,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一項規定,「總統、副總統候選人以得票最多之一組為當選」,此條文的精神就是採一輪投票的相對多數決。他也援引司法判決佐證,最高行政法院一〇九年度判字第四七六號判決明確指出,憲法規定不容許二輪投票,因此立法院在未修憲前,若逕行通過總統兩輪投票的修法,會有非常大的憲法爭議。
張嘉尹也說,憲法增修條文已清楚將台灣總統選舉制度定義為「相對多數決」,若透過修法將制度改為兩輪投票,等於在憲法規定的「得票最多」之上,額外增加了一個「必須過半數」的條件,這等於是透過法律剝奪了憲法原本就賦予候選人的當選權利,一定會有違憲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