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加嚴上路 柯建銘:提釋憲搶救憲法
2025/02/21 05:30 記者謝君臨、楊國文、劉宛琳/台北報導
選罷法修正案昨生效,民進黨立委柯建銘(中)赴憲法法庭遞狀聲請暫時處分、釋憲。(記者塗建榮攝)
針對藍白主導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案」,規定罷免連署須附身分證影本,行政院提覆議後遭立院否決,經總統公布後昨生效;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等人,昨赴憲法法庭遞狀聲請暫時處分、釋憲,柯強調,選罷法修正案不僅要求罷免案提案人、連署人都要附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甚至「以刑責來伺候」,明顯違憲,遞狀聲請是為了「搶救憲法」。
行使基本人權恐受刑責 明顯違憲
立法院去年十二月廿日三讀通過「選罷法修正案」,規定罷免提議人、連署人名冊須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若身分證虛偽、模糊、造假都有刑責,處五年以下徒刑或罰一百萬元。行政院認為有窒礙難行之處提出覆議,再遭立法院否決,總統賴清德依法已於二月十八日公布選罷法修正條文。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幹事長吳思瑤、書記長陳培瑜昨舉行記者會。柯建銘說,憲法第十七條規定,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行使罷免權是基本人權,居然不小心會被抓去關,這當然違憲。憲法第廿二條也規定,人民的隱私權、秘密通訊、財產權等,都有憲法保障。憲政秩序的維持很重要,行使基本人權居然恐受刑事處分,選罷法修法很清楚違憲。
傅崐萁反嗆賴政府 踐踏司法
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對此表示,賴政府和柯建銘已經把整個國家的司法踐踏成這個樣子了,把憲法法庭當作自己家後院的小廚房,這個國家的司法已經淪喪至此,讓人民以後如何適從?
黨團首席副書記長羅智強則說,民進黨團提釋憲沒什麼好意外,憲法訴訟法已經公布施行,大法官要十人出席,做出違憲判決要九人以上,但現在大法官只有八人,要審理民進黨團提出的釋憲案,就請賴清德總統認真一點,趕快把大法官提名名單交出來。憲訴法明定總統兩個月內要提出大法官人選,但請問民進黨、賴總統,有要解決現在大法官缺額的情形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