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4人再收押 沈慶京提抗告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等人涉貪污被起訴,台北地方法院前晚裁定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羈押禁見三個月,昨日凌晨柯文哲等人在法警戒護下步上囚車。(記者塗建榮攝)
23日首度開庭 將提訊李文宗
〔記者張文川、王定傳/台北報導〕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等人涉貪污被起訴,台北地院前晚裁定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皆羈押禁見三個月,四人先拆除只戴了四天的電子腳環,再解送台北看守所與女子看守所,分住不同的多人舍房;沈慶京的律師昨率先遞狀提出抗告,主張現罹疾病不宜羈押。北院昨也排定本月廿三日首度開庭,將提訊李文宗、傳喚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都發局總工程司邵琇珮三人到庭。
柯文哲昨凌晨一時許重回看守所,其妻陳佩琪昨下午現身北所,送保暖衣物給柯,並轉交現金五千元。至於是否提抗告,柯文哲的律師鄭深元表示,待與柯文哲討論後再決定。
柯涉收賄罪 一審可押15個月
依「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審判中延長羈押,如所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逾十年徒刑者,第一審、第二審以六次為限,第三審以一次為限;審判中的羈押期間,累計不得逾五年。
柯文哲涉收賄等罪嫌,最重可處無期徒刑,也就是說,這是柯文哲被起訴移審後,第一次由台北地院合議庭裁定羈押,第一次羈押以三個月為限,之後延押以六次為限、每次兩個月,總計一審共可押十五個月。
沈慶京的辯護律師胡原龍昨已至北院遞抗告狀,主張沈慶京罹癌及冠狀動脈血管疾病,需規律於醫院接受檢查,收押期間至少四次戒護就醫、住院,應符合「現罹疾病,非保外治療顯難痊癒」的交保情形,不宜羈押。北院已收狀。
北院合議庭於前晚裁定時指出,台北看守所配有醫師等專業人員或延聘專業特約醫師,足以提供沈慶京相當程度的醫療照護,必要時沈也可向北所申請戒護至特約醫院就醫,沈慶京先前收押期間,也是可以住院或門診獲得醫療救治,裁定沈羈押禁見。
受命法官定廿三日上午將首度召開準備程序庭,提訊及傳喚三名同案被告到庭,提訊在押的李文宗,傳喚起訴後獲五百萬元交保的彭振聲,以及無保但限制出境出海的邵琇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