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裁定柯文哲涉貪案 5人交保 柯文哲沈慶京等4人 北檢抗告
京華城容積率弊案、政治獻金假帳案起訴,台北地院裁定柯文哲3千萬元、沈慶京4千萬元、應曉薇1500萬元、李文宗8百萬元、彭振聲5百萬元交保。
〔記者陳彩玲、李文馨/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率弊案、政治獻金假帳案,廿六日依貪污等罪起訴台北市前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等十一人,台北地院昨裁定柯等五名在押被告均交保,但北檢認為柯等其中四名被告有串滅證及逃亡之虞,昨晚已向法院提出抗告。
檢方:4被告有串滅證、逃亡之虞
北檢認為,柯文哲、國民黨市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柯競總財務長李文宗涉犯貪污重罪、犯罪嫌疑重大,至今仍否認犯行,除有共犯未到案,被告亦未有科技設備監控等配套措施,足認四人有勾串、滅證、逃亡之虞,因此提出抗告;至於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在偵查中已經認罪,在北院接押庭時亦向法官允諾不會翻供,不予抗告。
民眾黨則批評,柯已被羈押四個月,檢方執意抗告,再次公信力掃地。
台北地院原裁定指,柯等被告涉嫌重大,且均犯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行收賄金額達數千萬元,致京華城獲高達百億元不法利益,李文宗更與柯文哲共同侵占達六千餘萬元公益金,有逃亡之虞,且柯有撕碎字條、刪除對話紀錄等事證,可見有滅證、勾串共犯之虞,具羈押事由,不過,檢察官已偵查完備才提起公訴,重要證人均已具結證述,且法院審理時的羈押應採較嚴格的認定,衡量涉案情節、公共利益後,認被告柯文哲等五人無羈押必要,裁定交保。
合議庭法官前晚召開接押庭,僅彭振聲認罪。經漏夜訊問,於凌晨三時許做出交保裁定,柯文哲三千萬元、沈慶京四千萬元、應曉薇一千五百萬元、李文宗八百萬元、彭振聲五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