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籍宜縣議員莊淑如當選無效 黃惠慈遞補
宜蘭縣議員莊淑如當選無效確定,將遞補的黃惠慈昨到庭聆判後表示,努力做好縣議員的角色。(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游明金/綜合報導〕國民黨籍宜蘭縣議員莊淑如父親莊阿養,被查出為協助女兒連任縣議員,以每票新台幣四千元代價對選民買票,雖順利連任,但檢方對她提出當選無效之訴,一審判莊淑如當選無效,她不服上訴,高等法院昨判決駁回,莊女確定當選無效,失去議員資格。
宜蘭市縣議員應選七席,莊女本屆獲得三五二五票吊車尾險勝,比落選頭民進黨黃惠慈多六十三票。
確定遞補其議員席位的黃惠慈,今年三十歲,目前擔任民進黨立委陳俊宇助理。她昨到庭聆判後表示,「感謝司法導正因賄選引起的不公正選舉」,未來兩年將加倍服務鄉親,努力做好縣議員的角色。
莊淑如昨天未接電話,無法得知回應。宜蘭縣議會表示,將等收到中選會、內政部公文後,請黃惠慈擇期辦理遞補宣誓。
四十六歲的莊淑如二○一八年當選宜蘭縣議員,二○二二年十一月連任議員,但檢方查出,莊淑如父親莊阿養為讓女兒連任,在選前以每票四千元向友人買票。檢方認為,莊阿養父女兩人同住,關係密切,且莊阿養實際參與女兒的競選活動,若非與女兒討論商議,事先取得女兒同意默許,不可能冒著被判刑風險買票賄選,因此對莊淑如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刑事部分,莊阿養今年七月被依違反選罷法的交付賄賂罪判刑兩年六月定讞。當選無效之訴部分,宜蘭地院審理認為,莊淑如至少已默許莊阿養賄選行為,或認為莊阿養即使有賄選行為,也不違反其本意,否則不會容任莊阿養參與這次競選活動,已符合當選無效要件,判她當選無效。莊淑如不服,提起上訴。
高等法院依據刑事判決、證人證述等事證,認定莊阿養為女兒莊淑如的助選員,且確有賄選事實,昨判莊淑如當選無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