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擴權案已送達 政院須於10天內提覆議
〔記者鍾麗華、陳昀/台北報導〕立法院五月廿八日三讀修正通過國會擴權法案,相關函文昨送抵行政院。行政院表示,行政院長卓榮泰已請政委林明昕儘速邀請學者專家,詳細審視條文、進行討論,並研議是否依照憲法程序提出救濟。
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二款規範,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的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核可,在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天內,移請立法院覆議。
依時程推算,行政院必須在六月十四日前提出覆議。覆議案須經行政院院會,極可能安排在十三日的例行院會,但也可能特地召開臨時院會。
憲法增修條文也規定,立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天內做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委二分之一以上(五十七人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至於覆議若仍維持原決議,是否會走釋憲途徑,行政院日前強調,若要釋憲,也須三讀條文正式生效後,政院才會針對生效的法律研議是否提及釋憲,且可以提釋憲的單位不只行政院。
針對國民黨團、民眾黨團在立法院聯手推動國會擴權法案後,持續推出諸多遭質疑的「錢坑法案」,民進黨主席賴清德昨在中常會指出,國民黨、民眾黨聯合提出的法案引起社會很多質疑,後續應該會持續發生,大家要嚴肅理性面對,民進黨團所做的決定不是為個人、不是為了民進黨,是為整個國家未來發展,基於國家整體利益,要團結合作,共同面對每一次難關。
據轉述,民進黨團書記長莊瑞雄提及,一旦藍白合推的法案被強行通過,府院黨立場要站穩,行政院要有一致標準、態度要明確,表達以釋憲或覆議處理,不能大案釋憲、小案放過;黨團幹事長吳思瑤、立委王定宇也同意說,既然共識是立院不能做增加預算的決議,各部會備詢的態度也要一致。